考試期程&近期重要事項
113-1期中考
- 第9週時間:113年11月4日(一)至113年11月8日(五)
- 自修教室開放時間及地點
日期 |
時間 |
教室 |
113年10月28日(一)至113年11月1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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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2:00 |
W22
W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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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1月2日(六)至113年11月3日(日) |
08:00~22:00 |
113年11月4日(一)至113年11月7日(四) |
1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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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期末考
- 第18週時間:114年1月6日(一)至114年1月10日(五)
- 自修教室開放時間及地點
日期 |
時間 |
教室 |
113年12月30日(一)至113年12月31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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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22:00 |
W22
W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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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月1日(三) |
08:00~22:00 |
114年1月2日(四)至114年1月3日(五) |
18:00~22:00 |
114年1月4日(六)至 114年1月5日(日) |
08:00~22:00 |
114年1月6日(一)至114年1月9日(四) |
1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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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考試時間以主負責教師公告為主,同學可至本校WAC資訊系統「D.1.3.01.學生考試明細表」查詢。
近期重要事項
※111-2期末考起試卷尺寸變更為B4影印紙大小
考試請假
重要公告
※112年10月20日(112)高醫教通字第164號
因疫情請假規定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2409號函,修正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防疫期間學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如下:
一、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回歸校內請假規定辦理;本校學則第25條,「病假」需檢附醫療機構之診斷證明書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或須居家隔離者成績以實際成績計算,其餘者成績至多七十分。
二、篩檢陽性中重症者: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防疫假」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
法規依據
本校學則第25條
學生於期中、期末考週請假,應向教務處提出請假申請。經核准者,應於考試日期結束後一週內向該科主負責老師申請補考。
一、公假:依據學生請假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成績以實際成績計算。
二、病假:檢附醫療機構之診斷證明書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或須居家隔離者成績以實際成績計算,其餘者成績至多七十分。
三、生理假:以一天為限,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成績至多七十分。
四、配偶、直系親屬或三親等內親屬之喪假期間:應檢具證明文件始得辦理請假手續,成績以實際成績計算。
五、學生本人及其配偶或伴侶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照顧:依據學生請假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成績以實際成績計算。
六、事假:學生因校內考試衝堂者,應檢具證明文件始得辦理請假手續,成績以實際成績計算,其他因臨時發生不可抗拒之變故不能參加考試者,大學部成績至高以六十分為限,研究所成績至高以七十分為限。
請假流程
1.於本校WAC資訊系統「D.1.3.03n.學生考試期間請假維護」填寫請假資訊並上傳附件
2.列印請假單含附件
3.各科主負責教師簽名
4.送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請假單審核結束後由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承辦人保留,不予歸還申請同學,審核結果得至系統查詢。
※需提供完成請假證明予各科教師者,得至系統印核准後請假單,若各科教師要求出示原始核章請假單,則逕洽承辦人協助。
行政支援
試卷印製
具30份以上試卷印刷需求教師,得於考前攜帶試卷原稿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印製考卷,作業時間為送達教務處註冊課務組並經承辦人確認原稿與需求起算至少一個工作天。
※原稿規格:A4單面印刷,不裝訂
※試卷規格:B4影印紙大小
※受理及開放領取時間:上班日08:00-12:00、13:30-17:00
座位表安排
-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得協助教師於本校WAC資訊系統安排座位表,系統統一以學號由小至大隔排入座為原則,若座位安排具特殊需求(如:梅花座),得申請提供電子檔再行編修或下載教室空白座位表自行規劃。
- 課程資料維護為原班考(原上課時間及地點)者,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將於考前兩週統一安排座位,主負責教師得至本校WAC資訊系統列印座位表,若因調整考試時間、地點或其他因素需刪除座位表,請聯繫承辦人,避免修課學生查詢時遭誤導。
座位表列印路徑:本校WAC資訊系統→T.教職員資訊系→T.2.教務、成績、課程進度大綱維護→T.2.1.0.1教師命題和考試時間查詢→考試座位圖。
- 課程資料非維護為原班考者,需協助由系統統一安排座位表,請填寫考試座位表申請或派員至勵學2樓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
線上測驗系統
本校自104學年度起,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與圖書資訊處共同規劃建置線上測驗系統,不僅可節省試卷及答案卷費用,亦可減少裝訂及批改等繁鎖事宜,如考題皆為選擇題者,歡迎多加利用。
申請路徑:本校WAC資訊系統→T.教職員資訊系統→T.2.教務、成績、課程進度大綱維護→T.2.3.05.線上測驗預約查詢及申請
※教師完成電腦教室借用,且填寫資訊無誤,承辦人方會進行審核。
※線上測驗系統需圖書資訊處同仁協助教室及電腦環境維護作業,請各教師安排考試時間時,預留充分前置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