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教務處 通知

承辦人:鄭蕙瑾

E-mailhcc@kmu.edu.tw

電話:(07)31211012431

傳真:(07)3215842

受文者:全校教師、學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0日

發文字號:(112)高醫教通字第164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有關本校學生於期中及期末考週請假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則第25條規定,學生於期中、期末考週請假,應向教務處提出請假申請。經核准者,應於考試日期結束後一週內向該科主負責教師申請補考。

二、依據教育部11281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2409號函,修正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2年8月15日起調整篩檢陽性請假事宜如下:

(一)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回歸校內請假規定辦理;本校學則第25條,「病假」需檢附醫療機構之診斷證明書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或須居家隔離者成績以實際成績計算,其餘者成績至多七十分。

(二)篩檢陽性中重症者: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防疫假」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

三、期中、期末考週學生請假,請至本校資訊系統「D.1.3.03n.學生考試期間請假維護」填寫請假資訊及上傳附件,並列印請假單含附件,經主負責教師簽名同意送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審核

四、請假單審核結束後由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承辦人留存,不予歸還申請同學,審核結果申請同學得至系統查詢。

五、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篩檢陽性情形,其餘假別及成績計算方式依本校學則第25條辦理,詳見本校法規資料庫(http://lawdb.kmu.edu.tw)或本校教務處網頁期中及期末考資訊專區(https://reurl.cc/OERjGD)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