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英文GPA級距
Score |
Grade |
GPA |
Definition |
90 ~ 100 |
A+ |
4.3 |
All goals achieved beyond expectation |
85 ~ 89 |
A |
4.0 |
All goals achieved |
80 ~ 84 |
A- |
3.7 |
All goals achieved, but need some polish |
77 ~ 79 |
B+ |
3.3 |
Some goals well achieved |
73 ~ 76 |
B |
3.0 |
Some goals adequately achieved |
70 ~ 72 |
B- |
2.7 |
Some goals achieved with minor flaws |
67 ~ 69 |
C+ |
2.3 |
Minimum goals achieved |
63 ~ 66 |
C |
2.0 |
Minimum goals achieved with minor flaws |
60 ~ 62 |
C- |
1.7 |
Minimum goals achieved with major flaws |
0 ~ 59 |
D |
0 |
Minimum goals not achieved |
是否提供線上申請成績單、學位證明書與其他教務證明文件服務?
為了提供在校生以及畢業校友在申請成績單以及其他教務證明文件時更便利的申請方式,除了在校園內設置自助列印機外,另提供線上申請服務。方便在校生及畢業校友在家也能申請成績單。
n 在校生申請方式:
在校生可以透過學生資訊系統D.1.29.各類證明書申請(含成績單)線上申請,線上送出申請單並經ATM完成繳費後,教務處即會協助寄到您學籍系統內的通訊地址,若您需要改寄至其他國內地址,也可直接於申請同時自行更改。
n 畢業校友申請方式:
您可透過本校校友資訊系統申請各項教務證明文件,線上送出申請單並經ATM完成繳費後,教務處即會協助寄到您指定的國內地址。
因應多數申請英文成績單的在校生或畢業校友,其用途多為申請國外研究所需要。因此英文成績單提供GPA以及百分制兩種選擇供申請人依據實際需求選擇,另外提供彌封服務,可於申請時加註需求。
校友資訊平台網址: https://alumni.kmu.edu.tw/
如何辦理學生證遺失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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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勵學大樓1樓或2樓之自動販賣機繳費,並取得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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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收據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填寫退費申請單,承辦人員將至掛失系統協助掛失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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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更換照片者,請攜帶2吋脫帽照片1張繳交至圖資處數位資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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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證退費通知待一卡通回覆後,將以校內Email發送通知,請持身分證件至後驛站(R12)一卡通行政中心領取。若遲遲未收到通知,可至教務處查詢退費進度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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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證製作完成時間需3個工作天,請於領取時攜帶繳費收據及身分證件。
學生證已不蓋註冊章,需要向校外單位提出在學證明時如何辦理?
1. 本校學生證自106學年度起免蓋註冊章,學生於完成該學期註冊程序後,若有在學證明之需求者,
申請方式有以下幾種:
(1)可至學生資訊系統D.1.06.在學證明頁面,下載網路版在學證明。
(2)教務處網站下載「在學證明-學生證黏貼版」表單,黏貼學生證影本後,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蓋章(免付費)。
(3)勵學大樓1、2樓投幣機申請在學證明,需將申請聯送至註冊課務組製作(每份20元)。
2. 為維護學生搭乘高鐵票價優惠權益,本校於取消蓋註冊章時,已行文內政部移民署與台灣高鐵等相關
企業,告知本校取消註冊章蓋印措施。需購置學生票者,請依高鐵公司規定辦理。
我的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已遺失,如何申請補發?
本校於學生畢業時,核發中英文畢業證書一張,若不慎遺失可申請補發學位證明書,無法再製發學位證書
n 申請中文學位證書遺失證明:
申請中文學位證明書,請於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處下載1. 畢業證書遺失補發申請單以及2. 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書兩個表格,填妥後至學校出納繳交100元申請費用後將申請書送至教務處辦理,即可於申請後3個工作天收到學位證明遺失證明。
n 申請英文畢業證明書:
申請英文畢業證明書,請於教務處網頁表單下載處下載各項證明文件申請書,並至學校出納繳交30元申請費用後將申請書送至教務處辦理,即可於申請後3個工作天收到英文畢業證明書。 除到校申辦外,亦可透過本校校友資訊系統申辦。
我已收到紙本成績單,但為何沒有班級成績排名?
班級課程排名需要待全班同學所有課程(包含必修課程、選修課程、通識課程、外系課程、跨校選修課程)成績皆確認無誤後才能進行排名。若班上任一同學有任何一科成績未確認,或是仍於受理成績更改申請審核階段時都無法進行排名作業,原則上會於次一學期開學前進行排名。
我想選的課為什麼在選課系統中找不到或是無法選修?
若想選修的課程在選課系統上找不到或是無法成功選修,請先確認該課程是否為外系所開設之課程。
課程若為外系課程,無法選讀的原因係因該課程並未開放其他學系學生選讀。若您因為個人學習規劃或修讀學分學程因素希望選修該課程者,可以於教務處公告之選課期限內,經該課程授課老師同意後以人工加退選方式選讀。
英文閱讀與英文聽講課程為分級授課課程,由通識教育中心協助分級與選課,若有需要改選其他班別者,需洽詢通識教育中心。
體育課程與國文課程原則由通識教育中心依據不同學系安排課程,若因個人課程規畫需要改選其他班別,需洽詢通識教育中心,
經通識教育中心同意選課後,由本處註冊課務組協助人工加退選課程
若您想選修的課程不屬於上述課程且為自己本科系所開的課程卻無法選修,請於服務時間內洽詢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為您服務。
什麼是課程停修?
課程停修是指學生於學期當中發現您無法負荷所修讀的課程,可以於每學期12-13周提出停止修課的申請。
申請通過後,該課程即不列計成績,也不計入當學期修讀的學分數,但是在成績單中仍會保留該門課程名稱,並標示為停修(英文成績單註記W)
申請停修後之當學期學分數,不得低於最低應修學分,且最多以兩門課程為限,一但申請通過停修後,即無法再依據任何理由申請復修,因此申請停修前,建議妥為考慮。每學期受理學士班學生申請停修之時程,將會配合每學年度的行事曆,由本處註冊課務組公告受理日程,若有意願辦理停修之學生,請於期中考試週後留意教務處網頁最新消息。
選讀外系或外校所開的課程是否可以採計為本系的畢業學分?
學生畢業所需滿足的各項必修、選修、通識課程學分數以及畢業門檻修皆已明確規範於學生入學學年度之課程科目學分表中,由於各學系採計規定各異,若有規劃選讀外系課程或跨校選讀課程者,請務必於選課前先向學系辦公室確認該課程是否可以採計為畢業學分數。
若所選讀的課程為體育課或是通識教育課程,建議您於選課前先向體育教學中心或是通識教育中心確認。
無論所選讀的外系課程是否採認為畢業學分,所選課程之學分皆會併入當學期修讀學分數計算。
修讀校外課程前,請務必先經本校校際選課流程辦理。
如何借用教室?
n 常規教室借用皆採線上登記方式,若於使用日前一日下午2:00前完成上網登錄者,可直接於本校資訊系統「D.5.01場地借用」系統中填寫並送出申請即可。
n 若於使用日前一日下午2:00以後之借用為臨時借用,必需親赴教務處內所設置之公用電腦登入本校資訊系統,並透過「D.5.06.場地臨時借用」系統登錄借用申請,並填寫書面「場地借用申請單」後依程序核章辦理。
n 期中考試及期末考試期間80人以上教室中午時段不開放網路借用,在此期間內若有需要借用教室者,需親赴教務處書面登記。80人以下之教室仍請上網登錄借用。
n 另配合學務處管理需求,凡學生社團、系學會因活動需求借用教室者,限定須由社團幹部提出申請,申請方式依據上述常規借用以及臨時借用方式辦理。
如何辦理期中考試、期末考試請假?
考試週需請假者,可於學生資訊系統「D.1.3.03.學生考試期間請假維護,遞交申請並將請假申請單紙本送至教務處辦理。
惟依據本校學生請假辦法第13條規定,因公務或急症、分娩、近親喪故或臨時發生不可抗拒之變故,而不能參加期中、期末考試者方得提出請假申請。
跨領域學分學程/微學分學程如何修習及相關規定?
學生修讀本校及中山大學開設之學分學程無須額外繳交費用,皆為免費,且學分學程修習滿16-20學分即可取得學分學程證書,微學分學程修習滿6-8學分即可取得微學分學程證書。且申請時間不受限制,只要在學期間至WAC系統申請並印出紙本申請單,全學年皆可申請。
若為延畢修讀學程,該學期修9個學分(含9學分),1學分費需繳$1428元,若9個學分以上則需繳學雜費其費用則以該系所收費標準收費。
另本校自108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非國考學系者畢業前須完成1學分學程/微學分學程。
若欲知道自己的學程修課狀況,可上WAC校務資訊系統「D.E.0.05. 查詢學程修畢學分比例」,系統會列出以修課程達60%以上之學程,同學可進一步參考或申請修讀。(系統比對以當學年度為限,即看到狀況為當學年度申請的情形。並且申請證明前請務必再次確認各學程課程規劃表之規則)
通識博雅至少需修習幾個領域才能畢業?
依據通識教育中心規定,通識博雅課程七大領域至少需選讀五大領域,詳情請參考通識網頁https://cge.kmu.edu.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