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自學 2

數位自學 課程審議 數位自學-推薦課程.png數位自學 學分採計數位自學 補助數位自學-法規表單.png數位自學 QA

為鼓勵學生自主學習、增進國際觀,培養多元探索、跨域學習與終身學習精神,學校已訂定「學生數位自學課程實施要點」。各系所及通識教育中心可自國內外課程平臺選擇優質數位課程,推薦學生修習,期透過各種數位管道及資源促進自主學習,提供學生更豐富的學習體驗。

 

113學年度第1學期數位自學重要時程:

申請學分採計期程:113826日至113923日下午5時止。

申請補助數位自學課程期程:採學期制申請,隨到隨審,並請留意

   發票/收據日期,逾期者於次學期再提出申請,否則不予受理

   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時間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
     (檢據發票及收據日期須為113年7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間)

※詳細補助規範請參閱【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