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學生數位自學課程實施要點」第五點規定辦理。
本校在學學生於在學期間內完成數位自學課程者,得依下列規定申請補助:
l 課程平台:修習之課程應為本校推薦之數位自學課程,並以Coursera、UDACITY、edX、FutureLearn之國際線上學習平台課程為限,未符合前述規定者,恕不予補助。
l 申請期間:依數位自學專區首頁公告為主。
l 適用對象:本校在學學生於在學期間內通過Coursera、UDACITY、edX、FutureLearn之國際線上學習平台課程認證付費取得「課程證書(完課證書)」者。
l 檢具資料:於公告日期起,填寫「學生修習數位自學課程補助申請表」,並檢具下列證明文件正本等資料,送交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再送教務處教務企劃組複審。
★課程證書(完課證書):證書姓名須與收據者姓名相同。
★發票及收據:內容含姓名、購買項目、購買金額、購買日期、平台名稱
等;非正式之開立通知、購買紀錄、郵件截圖等不完整之文件不予申請。
l 審核通過後,補助經費將統一匯入學生校務資訊系統維護之銀行帳戶。
l 補助金額:每人補助一門課程證書費用且以新台幣二千元為上限。
注意事項:
1. 核銷單據須符合本校數位自學專區公告之規定,表單資料填寫、資料檢具、檔案命名不全及未依本補助說明之申請者、逾期申請或不符核銷規範者恕不予補助。
2. 審核通過後,補助費用將匯入校務資訊系統【D.6.01.銀行帳號維護】帳戶。
3. 上述證書補助費用,以不與本校其他單位重複領取為原則。
4. 補助名額依教務處公告之補助名額辦理。如符合申請規定且提出申請之人數超過補助名額,則依申請先後順序,依序補助。
5. 相關資料經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初步審核通過後,送交教務處教務企劃組覆核並簽請校長核定後,統一辦理經費請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