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證一卡通補換發暨退費說明
※ 注意:一經掛失申請後,不得以「找到舊證」為由取消,掛失時請審慎處理!※
● 本網站受理學生證一卡通重新申請補換發退費作業
一、學生證申請補發前,請先完成學生證一卡通掛失/退費作業。
二、請務必確認填寫資料之正確性,若因維護資料有誤造成損失時,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三、學生證一卡通經掛失暨退費申請後,系統將自動通報校內卡務門禁系統與一卡通公司進行鎖卡,故無法取消掛失作業。掛失確認3小時後之卡片內可用餘額,扣除掛失手續費20元等相關費用後,由一卡通公司依申請者指定方式退費。掛失前至掛失後3小時內學生證一卡通遭冒用之損失風險,申請者應自行負擔。
四、學生證一卡通補換發流程:
(一)學生證一卡通補換發均須於本系統將原卡掛失後,方得申辦補換發。
(二)辦理線上掛失後,請儘速至勵學大樓一或二樓繳費機繳交補發費用250 元,並將申請聯送到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辦理補發作業。(申請更名之學生,請備妥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辦理完成更名程序後,再辦理申請學生證一卡通補換發作業。)
(三)自補發申請程序完成後3個工作天,同學可攜帶身分證件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領取新卡。
五、學生因故離校時(退學/畢業),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於學生證一卡通上註記「離校」後發還,遺失時仍可上網辦理掛失退費程序,但無法再向學校申請學生證一卡通補發,請妥善保管卡片,且未依規定使用卡片所衍生相關責任問題,皆由持卡人自行負責。
六、以下為一卡通公司退費說明:
(一)為提供記名一卡通相關服務,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需保留您的個人資料作為電子票證業務掛失服務之用,且配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實施,已將應告知之事項載於本公司官網www.i-pass.com.tw,若有疑義,歡迎您撥打客服專線(07)791-2000洽詢。
(二)持卡人於使用效期內(學制內),享掛失、補發服務;若於畢業後遺失卡片,該卡則視為無記名普卡,無法辦理掛失或掛失退費。
(三)本系統掛失僅停用一卡通電子錢包功能,停用其他學生證功能請各詢學校承辦窗口辦理。
(四)退費方式:
(1)退費至銀行帳戶:請於系統上確實填寫匯款戶名(需本人)、身分證字號、匯款銀行、銀行代號、帳號,以利一卡通公司辦理電匯退費,若有因資料誤填致造成損失時,皆由同學自行負責。
(2)親至北高雄服務中心領取現金者:請於掛失後10個工作天,持身分證件至R12(後驛站)一卡通北高雄服務中心領取。
本人同意提供本系統所登錄的個人資料予一卡通公司作為記名掛失服務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