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進一步疑問,請洽詢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各系所承辦人員(07-3121101轉各分機)(註冊課務組業務職掌)
高雄醫學大學 教務處 通知
承辦人:註冊課務組龔心怡
E-MAIL: hsini@kmu.edu.tw
TEL: 07-3121101 分機2421
FAX: 07-3215842
受文者:全校學生、教師
發文日期:中華名國110年01月07日
發文字號:(110)高醫教通字第005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維護學生選課及成績之公平性,經查已修讀及格之科目重複選課者,其學分及成績將依據相關辦法不予列計,悉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校「學則」第17條、「學生選課辦法」第13條規定,依法辦理。
二、 辦法規定已經修讀及格之課程,再重複修讀課程名稱或內容、性質相同者,其學分及成績概不予列計。
三、 經本處清查目前在校生(含休學生)符合上列規定者,重複科目之學分及成績將不予列計,並且重新計算學分及成績。
四、 請本校學生務必遵守相關辦法規定,勿再重複選課,以免影響他人選課及成績之公平性。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