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影音室借用說明
空間介紹
借用對象
本校教職員工生(或另案辦理)
借用流程
1.請於借用日前一周填寫「錄影音室借用申請單」,或請您與推廣教育與數位學習中心聯繫(分機2800)
2.承辦人收到申請後,將會盡快(一周內)電話或email與您聯繫拍攝事宜
3.請於借用日,攜帶(或提前提供)數位教材(簡報內容請遵守智慧財產權)或相關輔助教具,前來錄影音室IR341,承辦人將協助您完成錄製
4.請準時前來,若需更改日期或因故晚到,請儘早來電(分機2800)告知;
無故未到者,往後借用資格將列為候補,敬請留意,謝謝!
借用規範
1.因錄影音室設備需先佈置,為避免設備閒置,敬請準時前來!
2.借用須知:願意妥善使用錄影音室的所有設備,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願意承擔修復、賠償之責任。
法規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