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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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7736-5537 傳真:02-2397-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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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5日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委託製作
青少年親善醫事人員培力課程,業於本(108)年5月29日上
架置e等公務園網站,請貴校協助轉知所屬相關人員多加
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健署本年5月30日國健婦字第1080401722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醫事人力投入青少年健康照護服務之量能,期提升
青少年親善醫療服務之專業品質,國健署委託製作「青少
年醫學與保健總論」、「台灣青少年健康照護之倫理法律
與政策」、「青少年親善照護服務全球標準」與「青少年
親善照護之醫病共享決策」之數位學習課程,請參考運用。
三、請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各地方政府及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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