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書函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辦人:吳明杰
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1日
發文字號:臺教學(二)字第109004705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109年3月25日(109)聽協發字第038號函 (109040100010_0047056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建議各級學校採視訊教學相關作法案(如附件),請研參。
說明:依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109年3月25日(109)聽協發字第038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