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逾期未註冊 公告
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107)高醫教通字第57 號
主旨:106學年度第2學期逾期未註冊,依本校學則第13條規定應予退學,希知照。
說明:
一、 請於107年3月23日(五)中午前完成繳費並提供繳費證明送至教務處
確認。
二、 如有困難未能於截止日期前完成繳費者,亦需於3月22日(四)中午前至教務處完成緩繳申請程序。
三、 如逾期仍未完成繳費或緩繳申請程序,本處將於3月26日(一)下午依據本校學則第13條規定予以退學,並寄出退學通知。
教務處
聯絡人:註冊課務組 李秀玉小姐
分機:2106~2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