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教務處 通知
承辦人:萬湘伶
E-mail:sophia@kmu.edu.tw
電話:07-3121101轉2430
傳真:07- 3215842
受文者:各學院、系、所
發文日期:中華名國112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113)高醫教通字第 87號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兼任教師授課時數申請日程表
主 旨︰113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教師授課時數申請日程表,請查照。
說 明︰
1. 依107年3月15日兼任教師協調會會議決議,兼任教師鐘點時數申請自107學年度起分為上、下學期兩次申請。
2. 兼任教師授課時數申請日程表如附件一(背面)。
3. 113學年度各學院核准後之總預算,若有新增時數,由各學院經費自行負擔,並請各學院配合經費,逕行管控授課時數。
4. 各系、所欲變更兼任教師授課,請填寫「兼任教師更換申請表」。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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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113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教師授課時數申請日程表
日 期 |
工 作 要 項 |
注 意 事 項 |
113/06/05 至 113/06/17 |
113學年度(上學期)兼任教師授課時數上網申請: 資訊系統首頁>>T.教職員資訊系統>>T.C.兼任教師資訊系統>>T.C.0.05兼任教師授課時數申請 (系統將於113/07/15關閉,請提早作業) |
l 院內職員於日間兼職本校教師者,不可申請鐘點費,所以不需提出時數申請,但若需要聘函且授課時數滿18小時,請各院在簽呈中特別列出。 l 合班上課時以申請一班為原則。 |
113/06/17 至 113/07/01 |
各學系、所彙整審查「112-1兼任教師授課時數表」 |
請附上所屬系、所「113-1兼任教師授課時數總表」(系統下載);並核對欲申請時數正確無誤。 |
113/07/02 至 113/07/15 |
各學院彙整並審查「兼任教師授課時數表」,請於 7月19日前送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
l 請以簽呈方式提出,並附上各系所及各學院核准申請兼任教師授課時數總表。 l 各科目之「兼任教師授課申請表」由各系所或學院留存,不需送至教務處。 l 因配合本校樽節開支,兼任教師盡可能聘請南部專家學者。 |
113/09/01 至 114/01/30 |
上學期鐘點費申請 |
l 時數申請業經校長核准後才可申請鐘點費。 l 各系、所需逐月印出印領清冊。 l 相關鐘點費申請事宜請查詢會計室網站及參閱本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領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