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函
主旨:有關本分署受理「113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提案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2年10月12日發訓字第1122503956號函及本分署112年10月16日高分署綜字第1120216991號辦理(諒達)。
二、旨揭計畫受理期間至113年1月15日截止(郵戳為憑),欲提案學校請將資料送至旨揭計畫專案辦公室「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職業訓練研究發展中心」(聯絡電話:07-9623360分機5111至5113及5117、地址:806611高雄市前鎮區復興四路12號3樓之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