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 函
地址:10055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 15、16、17樓
聯絡人:徐韋宇
聯絡電話:23272613
電子郵件:miahsu0711@ocac.gov.tw
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僑綜政字第112070024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會補助國內各大學校院開設112學年度僑務課程事,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各大學校院從事僑務教學及研究,本會訂有「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各大學校院開設僑務課程作業要點」,自即日起開始申請,請檢具以下文件函送本會核辦:
(一)申請表;
(二)次學年度(一學期或一學年)之課程計畫(應含課程主題、教學目標、指定參考書目、預期成果及各週授課大綱,如採用本會指定之僑務課程,授課大綱須列明時間及採用內容);
(三)授課簡介授權使用同意書。
二、依前揭作業要點第3點第1款規定,授課教師可開設一般課程或專題講座課程,並以僑務相關主題為主軸,包括僑務政策、僑社僑情、僑民文教、僑民經濟、僑生教育等主題,並優先補助採用本會指定之僑務課程內容。
三、本案作業要點、相關表件、本會指定之僑務課程及本會歷年補助國內大學校院開設僑務課程清單,請逕至本會官網/ 僑務研究/補助大學校院開設課程(https://Course. Taiwan-World.Net)下載。
四、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會承辦人徐韋宇,電話:(02) 2327-2613,電郵:miahsu0711@oc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