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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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高雄醫學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9日
發文字號:新北教中字第1091046889號
主旨:檢送「新北市109學年度學習扶助(原補救教學)-國民中學非現職教師增能研習活動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及「新北市109學年度學習扶助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學習扶助成效,期能透過本研習課程提升學習扶助師資教學診斷能力及專業知能,縮短學習成就低落學生之學習落差,彰顯教育正義。
三、惠請各大專校院轉知有意願擔任本市學習扶助師資之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旨揭活動訊息,並請協助渠等辦理報名事宜。
四、請本市各市立國民中學轉知擔任學習扶助師資之大專生(含實習教師)及其他教學人員(如:具有大專相關科系學歷之社會人士)旨揭活動訊息,並請協助渠等辦理報名
五、本研習相關訊息略述如下,其餘事項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研習時間:109年8月12日(星期三)至8月14日(星期五)。
(二)地點:新北市板橋區板橋國民中學(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437號)。
(三)報名方式:以校為單位,自109年7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09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請學校承辦人員統一進板橋國中首頁【新北市109學年度學習扶助增能研習活動報名】專區報名後直接列印有報名序號之報名表,經校內相關人員核章後掃瞄成圖檔(PDF格式)再上傳至該報名系統,經板橋國中覆核通過後才算完成報名事宜。
六、本局同意核予擔任研習講師之市屬教師公假及課務派代俾利課程順利進行。
七、本局同意核予市立板橋國中工作人員研習期間公假及課務派代,俾利活動順利進行。
八、各校如有本案相關疑問,請逕洽市立板橋國中教務處楊佳欣組長,電話:(02)29666498/29666450/29662989分機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