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教務處  通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824

發文字號:(111)高醫教通字第128

主旨:關於111學年度國科會第四屆「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申請事宜。

說明:

一、      申請日期:111829()111908()下午5點前截止。

二、      申請資格請參閱:

本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要點

三、      請檢附以下資料(包含紙本1份、PDF電子檔一份)

1.       附件01111學年度 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表 (所附電子檔需為主管核章版)

2.       附件02111學年度本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研究論文積分統計表(所附電子檔需為簽名檔)

3.       申請表中第四點所列需檢附文件資料

四、      本獎學金甄選總分100分,分為書面審查(佔甄選成績50%)口試(佔甄選成績50%),評分項目如下:

1.       書面審查(佔甄選成績50%):總分100

分類

指標

各指標佔比

研究表現

(50)

1-1 已發表的論文、期刊之積分

【由教務處依據學生所提供之本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研究論文積分統計表」換算分數】

40

1-2專利申請情形【2件以上得10分;1件得5分;0件得0分】

10

優良事蹟

(30)

2-1 碩士班歷年平均成績、大學部畢業平均成績

10

2-2 語言能力通過情形

10

2-3 各式研究得獎紀錄及其他優良事蹟

10

研究潛力

(20)

3-1 參與國內外學術會議情形(: 參與學會口頭發表、學術海報等情形)

10

3-2 博士班學習計畫

10


2.       口試(佔甄選成績50%):總分100

評分項目

佔比

評分參考

研究內容和觀點

30

例如對於研究內容和觀點能闡述清楚、且能充分掌握研究內容及方向等。

研究方法與設計

30

例如對於研究方法與實驗設計的內容能闡述清楚及完整等。

創新和應用性

20

例如能提出並說明研究內容的創新性以及應用性等。

表達及邏輯能力

20

口說及應答能力,例如口試當天簡報表達、委員提問及對於博士班研究規劃等。

五、      注意事項:請於申請期限內,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經單位主管核章後,繳交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電子檔亦同步繳交至註冊課務組吳小姐(skycaca@kmu.edu.tw ),逾期視同放棄。

六、      口試時間、口試簡報繳交期限等相關事宜,將另行以e-mail通知,請確保所留連絡資料之正確性。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