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校教師、學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6月23日
發文字號:(111)高醫教通字第101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公告110-2本校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暫停實體課程期間之碩博士學生於學位論文撰寫、考試方式、修業年限等之相關彈性配套措施,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563號函辦理。
二、 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研究所學生於本學期末前舉行研究生學位考試者,得採視訊方式辦理,應注意維持考試公正公平公開,且需事先簽請系所主管核准,並全程錄影及存查。若經系所評估仍須以實體考試方式進行,應對學位考試場域之環境及防疫安全有完善規劃。其餘考試細節,則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學則」等相關規定辦理。(依據111年5月20日本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小組(COVID-19)第五十三次會議會議決議辦理)
三、 碩、博士生修業年限除依大學法第26條及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辦理外,針對修業年限將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屆滿且確受疫情影響研究者,得專案向學校申請額外再延長修業年限。
四、 原已依學校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於110學年度第2學期舉行碩、博士論文考試,並預定於該學期畢業者,修業年限、學雜費收取及後續升學事宜,說明如下:
1. 學生於111年09月30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及完成離校手續者,視為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學校免收取學雜費。倘未能於111年09月30日前完成者,學生應依學校規定補繳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
上述未能如期於111年7月31日前舉行碩、博士論文考試者,請於111年7月31日前
向學校提出專案申請,並會辦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總務處出納組、會計室。
2. 如碩士班學生已獲本校或他校博士班錄取者,錄取學校應同意渠等出具切結書後先行註冊入學,惟渠等未能於111年09月30日前繳交學歷證明文件者,則依學校規定撤銷其入學資格。
五、 上述內容,將依疫情發展狀況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為共同維護全校師生同仁之健康,若有不便,敬請見諒。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