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中華民國1110419

(111)高醫教通字第069

旨︰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停修課程申請事宜,希知照。

明︰

一、    依據學生選課辦法第八條規定辦理。

學生如有學習上因適應不良或其他特殊原因,請依規定於該學期12週開始申請並於第13(1110509日至1110520)結束前,至學生資訊系統D.1.12b.棄選(停修)課程申請,至多可申請兩門課程之停修申請完成存檔後,系統將寄信通知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操作手冊)

二、    辦理停修後,同一學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請加選,請同學審慎評估後再提出申請。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