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校教師

發文日期:中華名國1101007

發文字號:(110)高醫教通字第143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旨︰上課時間調動注意事項,請 查照。

明︰

1.    為配合無紙化作業,本處已建置調課系統。

2.    依據本校「課程開設辦法」第七條規定辦理。

第七條    授課教師應依據公告之課程進度表進行授課,如遇特殊情形需調課時,需至本校資訊系統填寫調課申請。

課程若需更改全學期上課時間,課程主負責教師需填寫調課申請單,並取得修課學生全數簽名同意。

調課申請需經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主管同意後,繳至教務處備查,始得更正上課時間及教室。

為維護學生之受教權,授課教師於提出調課申請前,需確定該課程之所有修課學生於擬調課時間皆無任何衝堂後,方可提出申請。

3.    每週上課時間應依據公告之課程進度表進行授課,如遇特殊情形需調課時,請依據下列程序完成調課作業。

(1) 臨時調課之教師,請於上課一週前至本校資訊系統T.2.0.15.教師調課申請作業輸入調課資料,系所主任至T.2.0.17.()主任審核調課作業進行教師調課審核,調課系統將於上課前3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授課教師及學生,請調課教師務必自行與學生確認上課時間,以避免影響學生權益。

(2) 整學期課程時間異動,請填寫紙本調課申請單,且修課學生全數簽名後,繳至教務處更正上課時間及教室。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