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 教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校教師、學生
發文日期:中華名國110年06月30日
發文字號:(110)高醫教通字第136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 旨︰公告109-2本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碩、博士之學位論文撰寫、考試方式、修業年限及收費等提供相關彈性配套措施,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1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72591號函,及110年6月28日本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小組第40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研究所學生於本學期末前舉行研究生學位考試者,得採視訊方式辦理,且需事先簽請系所主管核准,並全程錄影及存查。若經系所評估仍須以實體考試方式進行,應對學位考試場域之環境及防疫安全有完善規劃,全場人員須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且不開放旁聽,室內人數不得逾5人。其餘考試細節,則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學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三、 碩、博士生修業年限除依大學法第26條及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辦理外,針對修業年限將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屆滿且確受疫情影響研究者,得專案向學校申請額外再延長修業年限。
四、 原已依學校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舉行碩、博士論文考試,並預定於該學期畢業者,因應110年5月至7月疫情影響,相關修業年限、學雜費收取及後續升學事宜,說明如下:
1. 學生於110年10月31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及完成離校手續者,視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學校免收取學雜費。倘未能於110年10月31日前完成者,則視同延畢,學生應依學校規定補繳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
上述未能如期於110年7月31日前舉行碩、博士論文考試者,請於110年7月31日前
向學校提出專案申請,並會辦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總務處出納組、會計室。
2. 如碩士班學生已獲本校或他校博士班錄取者,錄取學校應同意渠等出具切結書後先行註冊入學,惟渠等未能於110年10月31日前繳交學歷證明文件者,則依學校規定撤銷其入學資格。
五、 上述內容,將依疫情發展狀況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規定,進行滾動式修正。為共同維護全校師生同仁之健康,若有不便,敬請見諒。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