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3學年度起,將公告前一學期「課程評量」分數優異名單,以提供全校學生選課之參考! 公告之課程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課程評量」達有效評量門檻,填卷數≧修課人數50%,且填卷數≧10份

  二、傑出「課程評量」:有效平均值,5.50分(含)以上

  三、特優「課程評量」:有效平均值,5.25分(含)~5.49分

  四、優良「課程評量」:有效平均值,5.00分(含)~5.24分

依據上述辦法,103學年度第1學期符合獎勵條件的課程,共計187門,課程名單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