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器材借用說明
借用對象
本校教職員工生
本校教職員工生
借用流程
1. 請先參考「數位器材借用情況」(如下),或請您與推廣教育與數位學習中心聯繫(分機2800)
2. 請於借用日前一周填寫「數位器材借用申請單」
3. 承辦人收到申請後,將會盡快(一周內)電話或email與您聯繫借用事宜
4. 請於借用日,攜帶證件至辦公室IR341拿取器材(需押證件),承辦人將與您核對身分與器材
5. 請務必於您所填寫之歸還日(前)歸還器材,如要延後歸還,請於應歸還日的前兩個工作天來電(分機2800)告知;
無故逾期未歸還者,往後借用資格將列為候補,敬請留意,謝謝!
借用規範
1. 因數位器材數量有限,每項器材每次借用以 1週為限,無人預約時,可協調延長借用時間。
2. 借用須知:願意妥善使用所借用的數位器材,如有人為損壞或遺失,願意承擔修復、賠償之責任。
法規來源
借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