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衛生福利部109學年度「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第二階段面試

 

一、面試日期:109年4月12日(日),請務必攜帶准考證及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
        ※准考證 109年3月16日(一)下午5時開放下載列印。


二、報到地點: 本校勵學大樓1樓 (請由同盟路大校門口進入校園)

三、注意事項:

  1. 因應防疫措施,應試當日敬請配戴口罩考人員以不超過1名為原則,並請配合本校實施量測體溫及防疫調查問卷填寫。
  2. 面試前14日內有三級流行疫區旅遊史者或屬居家檢疫/居家隔離/通報採檢對象者,最遲請於109年4月10日(五)中午前,向公費生甄試委員會(電話:07-3121101分機2109,信箱enr@kmu.edu.tw)申請外出應試,並由考生自行通報地方衛政機關,且須自費搭乘防疫車輛至本校,本校將另安排試場進行面試。
  3. 本考試採集體報到及集體離場機制,敬請務必遵從現場試務人員指示,考生須依規定報到時間準時報到,逾時不得入場;亦不得由家長代為報到,未親自報到入場者,取消其資格。
  4. 未按規定日期、時間參加面試者,事後不得要求補行面試。
  5. 考生報到時,應攜帶准考證及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以便查驗,缺一未攜帶者經審核人員核對確係考生本人無誤者,先准予應試,如於該面試時間終了前補驗者,扣面試成績三分,如未尋獲者,該面試成績不予計分。
  6. 報到及面試時禁止攜帶電子通訊器材(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具通訊功能之任何電子用品)、電腦、平板電腦、MP3或錄音筆等通訊錄音器材;違者,經由公費生甄試委員會裁決處置。
  7. 考生入場後,除條碼標籤,其餘物品均應放置於臨時置物區,應試時亦不得有遞交個人資料予面試委員之情事,違者扣減面試成績三分,並得視情節加重扣分。
  8. 若有未盡事宜,由公費生甄試委員會決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