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前一學年「教師教學評量」及上一學期「課程評量」分數優異名單,以提供全校學生選課之參考!

公告之名單須符合以下:「教師教學評量」及「課程評量」達有效評量門檻,填卷數≧修課人數50%,且填卷數≧10份